上一个:没有了
下一个:没有了

靶向CD30嵌合抗原受体基因修饰的自体T细胞注射液在CD30+复发/难治性血液肿瘤患者中安全性及初步疗效的开放标签的Ⅰ期临床研究

已结束
适应症:1.霍奇金淋巴瘤2.间变大细胞淋巴瘤3.CD30+复发/难治性血液肿瘤患者
项目用药:靶向CD30嵌合抗原受体基因修饰的自体T细胞注射液曾用名;白血病、多发性骨髓瘤、恶性淋巴瘤
年龄要求:18~70岁
招募人数:18
开展区域:
湖北
截止时间:
温馨提示:登录后才能推荐
项目介绍

评价靶向CD30嵌合抗原受体基因修饰的自体T细胞注射液治疗CD30+复发/难治性血液肿瘤患者的安全性。

参加标准
  1. 年龄≥18且≤70周岁,性别不限;

  2. 根据组织病理学(包括细胞形态学、免疫组化±遗传学及分子生物学等检查)确诊为复发/难治性血液肿瘤(优先考虑霍奇金淋巴瘤/间变大细胞淋巴瘤/其他淋巴细胞增殖性疾病),免疫组化检查结果为CD30+;

  3. 患有复发(治疗达到完全缓解后确认出现疾病进展)或难治(既往系统治疗后未能获得CR或PR)性血液肿瘤者,A.霍奇金淋巴瘤(HL)符合以下标准之一:1)自体造血干细胞移植(auto-HSCT)后未能获得缓解或出现疾病进展;2)既往接受过至少两线治疗的系统性化疗方案;3)存在以下不适合进行自体造血干细胞移植原因者:a)对化疗耐药(经挽救化疗不能获得CR或PR);b)采干失败或研究者评估不能成功采干,或存在任何严重的并存疾病,或自身不愿选择及接受auto-SCT。B.间变大细胞淋巴瘤(ALCL):既往接受过至少两线治疗的系统性化疗方案失败或缓解后复发;C.其他无标准治疗或经标准治疗后失败的CD30+血液肿瘤。

  4. 首次给药前,既往的肿瘤化疗、放疗、免疫治疗或研究治疗,包括局部-区域治疗,必须结束且≥4周,并且所有在既往治疗中发生的毒性反应(按照CTCAE5.0,脱发除外)已恢复到≤1级或基线水平;

  5. 入组时ECOG评分为0~2,且预计生存期≥6个月;

  6. 患者具有充分的血液学功能:白细胞计数≥3×10^9/L、血红蛋白≥90g/L、中性粒细胞绝对值≥1.5×10^9/L、血小板计数≥75×10^9/L;

  7. 肝肾功能未严重受损:总胆红素(TBIL)≤1.5×ULN;ALT或AST≤2.5×ULN;碱性磷酸酶≤3×ULN;血清肌酐≤1.5×ULN;

  8. 入组前,患者在未进行抗凝治疗的情况下,凝血酶原时间(PT)或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或国际标准化比率(INR)≤1.5×ULN;

  9. 没有证据显示受试者在静息时呼吸困难,并且在呼吸室内空气时的脉搏血氧测定值>90%;

  10. 没有证据显示受试者在静息时呼吸困难,并且在呼吸室内空气时的脉搏血氧测定值>90%;

  11. 没有证据显示受试者在静息时呼吸困难,并且在呼吸室内空气时的脉搏血氧测定值>90%;

  12. 受试者及其性伴侣在研究期间及末次给药后12个月内能够采取有效避孕措施(由研究者决定,如禁欲和避孕套等非药物干预措施)进行避孕;

  13. 理解并签署知情同意书,自愿参加本研究。

排除标准
  1. 结节性淋巴细胞为主型霍奇金淋巴瘤或灰区淋巴瘤、目前诊断为原发性皮肤ALCL者(其他器官受累后转化成sALCL的患者可以入选);

  2. 肿瘤细胞具有T细胞免疫表型并有骨髓或外周血受累的患者;

  3. 氨苄青霉素过敏患者;

  4. 出现肿瘤中枢性侵犯者;

  5. 入组前5年内存在其他恶性肿瘤病史,已经治愈的皮肤鳞状细胞癌、皮肤基底细胞癌、恶性黑色素瘤及宫颈原位癌除外;

  6. 入组时存在严重呼吸系统疾病者,如间质性肺病、活动性肺结核等研究者认为不适宜入组者;

  7. 入组前4周内接受过外科大手术(诊断性手术及活检除外)或研究期间计划行大手术者;或者入组前手术伤口尚未完全愈合者;

  8. 其他严重可能限制受试者参加此试验的疾病:①不能控制的糖尿病;②药物不能控制的高血压(收缩压≥160mmHg或舒张压≥110mmHg);③严重的心功能不全(如NYHA分类为Ⅲ、Ⅳ级);④入组前6个月内发生心肌梗死、不稳定型心律失常、不稳定型心绞痛;⑤入组前3个月内发生脑梗塞、脑出血;或患有其他研究者认为会对研究造成影响的周围神经系统或中枢神经系统疾病;⑥入组前3个月内发生胃肠道穿孔或瘘管;或患有严重胃溃疡(研究者判定有穿孔风险);⑦入组前4周存在已知的活动性细菌、病毒、真菌、分枝杆菌、寄生虫感染或其他感染(甲床真菌感染除外);或需要静脉抗生素治疗或住院治疗的重大全身感染疾病(治疗肿瘤性发热除外);⑧活动性自身免疫性疾病。

  9. 存在严重精神疾病者;

  10. 研究者评估后计划在研究期间行异体/自体造血干细胞移植者;

  11. 筛选前接受过CAR-T治疗或其他基因修饰细胞治疗者;

  12. 研究期间需要或者预计使用除研究用药物以外的其他化疗药物或放疗(方案中规定允许使用的合并用药及治疗除外);

  13. 入组前2周内曾输血或使用促红细胞生成素(EPO)、粒细胞集落刺激因子(G-CSF)、粒细胞-巨噬细胞集落刺激因子(GM-CSF)等对患者血象有影响的造血细胞因子药物;

  14. 出于控制淋巴瘤症状目的,每天使用泼尼松100mg或与之等效的皮质类固醇类药物,超过5天者;用于控制淋巴瘤症状外的其他目的,每天使用泼尼松>30mg或与之等效的皮质类固醇类等药物,对于每天使用泼尼松≤30mg或与之等效的皮质类固醇类药物,若有书面记录证实在入组前维持剂量稳定时间至少4周者除外;

  15. 入组前4周内曾接种(减毒)活病毒疫苗者;

  16. 血清HIV抗原或抗体阳性患者;HCV抗原或抗体阳性且HCVRNA检测阳性患者(但HCV抗体阳性且HCVRNA阴性患者可以入选);梅毒检测阳性和/或CMVDNA阳性患者;

  17. 酗酒者或曾有药物滥用史者;

  18. 过敏体质、或已知对本试验(包括CHOP方案)中所包含的任何药物有效成分、辅料或者鼠源制品、异种蛋白过敏者;

  19. 妊娠、哺乳、计划怀孕或不愿按照研究要求采取有效避孕措施的具有潜在生育能力的女性;

  20. 入组前1个月内参加过其他临床试验(入组并已使用研究药物)者;

  21. 经研究者判断,不符合细胞制备的情形者;

  22. 存在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入组的其他情况。

开展医院
湖北省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
上一个:没有了
下一个: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