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痛风康颗粒Ⅱa期临床研究

已结束
适应症:原发性急性痛风性关节炎(湿热蕴结证)
项目用药:痛风康颗粒
年龄要求:18~65岁
招募人数:120
开展区域:
黑龙江/吉林
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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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介绍

以安慰剂为对照药评价痛风康颗粒治疗原发性急性痛风性关节炎(湿热蕴结证)的有效性和安全性,并进行剂量及疗程探索。

参加标准
  1. 符合急性痛风性关节炎西医诊断标准者;

  2. 符合中医湿热蕴结证辨证诊断标准者;

  3. 本次急性发作在36小时以内者;

  4. 本次急性发作未使用药物治疗者;

  5. 年龄在18岁~65岁;

  6. Likertscale量表疼痛评分≥2分、疼痛VAS评分≥3分;

  7. 受试者知情同意,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排除标准
  1. 痛风发作间歇期、慢性痛风石性关节炎;

  2. 患有全身性疾病背景,如贫血、消化性溃疡、克隆氏病、急性感染性疾病、自身免疫性疾病等;

  3. 本次发病前使用过可使UA增高的药物者,如服用利尿剂、吡嗪酰胺、阿司匹林等;

  4. 接受类固醇激素、解热镇痛药治疗者;

  5. 意向妊娠,或孕妇、哺乳期妇女;

  6. 过敏体质及对本品或本品成分过敏者;

  7. 有其他并发症可影响疗效观察或对试验药物有禁忌的疾病;

  8. 仅有血尿酸增高而无症状者;创伤性、化脓性关节炎者;风湿性、类风湿性关节炎者;老年性骨关节病者;

  9. 合并严重心血管、肝肾疾病患者,如肝功能指标高于正常值上限1倍或肾功能指标(BUN、Cr)高于正常值上限者;WBC总数低于正常值下限者;

  10. 伴有严重心血、脑管、肝、肾和造血系统等严重疾病,精神病患者;

  11. 怀疑或确有酒精、药物滥用病史;

  12. 近3个月内参加其他临床试验的患者。

开展医院
黑龙江省大庆油田总医院黑龙江省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吉林省吉林省吉林中西医结合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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