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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atuximab联合来那度胺和地塞米松治疗高危冒烟型多发性骨髓瘤

已结束
适应症:冒烟型骨髓瘤
项目用药:Isatuximab注射液曾用名:,
招募人数:18
开展区域:
江西/辽宁/上海/天津/浙江
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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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介绍

主要目的安全性导入期:确认isatuximab联合来那度胺和地塞米松治疗高危冒烟型多发性骨髓瘤(SMM)受试者的推荐剂量。随机化III期:证明与来那度胺和地塞米松相比,isatuximab联合来那度胺和地塞米松治疗患有高危SMM的受试者在延长无进展生存期(PFS)方面的临床获益。次要目的安全性导入期:评估总体缓解率(ORR)评估缓解持续时间(DOR)评估达到非常好的部分缓解(VGPR)或完全缓解(CR)的受试者中微小残留疾病(MRD)阴性的情况评估至确诊(SLiMCRAB)进展或死亡的时间评估至开始MM一线治疗的时间评估isatuximab的潜在免疫原性随机化III期:关键次要目的:比较2个治疗组:MRD阴性MRD持续阴性PFS2总生存期在2个治疗组中评价:CR率ORRDOR至确诊(SLiMCRAB)进展的时间。至开始MM一线治疗的时间安全性和耐受性药代动力学(PK)Isatuximab的潜在免疫原性临床结局评估(COA)

参加标准
  1. 受试者在5年内确诊冒烟型多发性骨髓瘤(SMM)(根据国际骨髓瘤工作组标准标准),定义为:-血清M蛋白≥30g/L或每24小时尿中的M蛋白≥500mg或两者兼有,-和/或克隆性骨髓浆细胞(BMPC)10%-60%。-没有界定骨髓瘤的事件或淀粉样变性。并且为高危SMM

  2. 美国东部肿瘤协作组(ECOG)体力状态0或1或2

  3. 能够提供自愿签署的知情同意书

排除标准
  1. 下文详述的任一CRAB标准或骨髓瘤界定事件(SLiMCRAB)的证据(归因于受试者SMM累及):a)钙水平升高:校正血清钙>1mg/dL(高于ULN)或>11mg/dL。b)肾功能不全:通过GFR<40mL/min/1.73m2(肾脏疾病膳食改良[MDRD]公式)或血清肌酐>2mg/dL测定。c)贫血(血红蛋白比正常范围下限低2g/dL或<10g/dL或两者兼有),不允许输血支持或并用促红细胞生成素刺激剂治疗。d)克隆BMPC≥60%。e)血清受累/未受累FLC比值≥100。f)WB-MRI或PET-CT显示有>1个局灶性病灶(MRI直径>5mm)

  2. 原发性系统性AL(免疫球蛋白轻链)淀粉样变性、MGUS、标准风险的冒烟型骨髓瘤、症状性骨髓瘤

  3. III期的随机分组前28天内或安全性导入期的首次研究治疗给药前不受控制的感染

  4. 具有临床意义的心脏病,包括:a)在第1周期第1天前6个月内的心肌梗死,伴有左心室功能障碍或不受控制的缺血性心脏病,或与心脏功能相关或影响心脏功能的不稳定或不受控制的疾病/状况(如不稳定型心绞痛、充血性心力衰竭,纽约心脏病学会分级III-IV级)。b)不受控制的心律失常(根据NCI-CTCAEv5.0,2级或以上)或具有临床意义的心电图(ECG)异常

  5. 已知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征(AIDS)相关疾病或已知需要抗病毒治疗的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疾病或活动性甲型肝炎(定义为甲型肝炎抗原阳性或IgM阳性)、乙型肝炎(定义为乙肝病毒表面抗原阳性或乙型肝炎病毒DNA检测阳性[高于检测试剂盒的检测下限])或丙型肝炎感染(定义为已知丙型肝炎抗体结果阳性或已知定量丙型肝炎[HCV]RNA结果高于检测试剂盒的检测下限)

  6. 吸收不良综合征或可显著影响来那度胺吸收的任何状况

  7. 随机分组(或安全性导入队列中首次研究治疗给药)前3个月内发生任何以下情况:难治性消化性溃疡、糜烂性食管炎或胃炎、感染性或炎症性肠病、憩室炎、肺栓塞或其他不受控制的血栓栓塞事件

  8. 在随机分组前(或安全性导入队列中首次研究治疗给药前)3年内接受恶性肿瘤治疗(如手术、放疗、药物治疗)

  9. 既往暴露于已获批或试验性SMM或MM治疗(包括但不限于传统化疗、免疫调节药物或蛋白酶抑制剂)。不允许合并使用二磷酸盐或核因子κaapa-B受体激活因子配体(RANKL)抑制剂地舒单抗;但是,允许既往使用二磷酸盐或每年一次IV注射二磷酸盐治疗骨质疏松症

  10. 随机分组时(或安全性导入队列中首次研究治疗给药时),正在使用每日剂量>10mg的泼尼松或等效药物进行皮质类固醇治疗

  11. 育龄女性或有育龄女伴的男性受试者不同意使用高效避孕方法

开展医院
江西省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辽宁省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
上海市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天津市中国医学科学院血液病医院
浙江省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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