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正在开展一项“评价AK111注射液治疗活动性强直性脊柱炎受试者疗效与安全性的随机、双盲、安慰剂对照、多中心II期临床研究。本研究已获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的批准,并经由医院伦理委员会审批同意。
AK111是中山康方生物医药有限公司研发的一种靶向于人IL-17A的人源化单克隆抗体,可特异性和高亲和力结合人IL-17细胞因子。为评估AK111治疗活动性强直性脊柱炎的疗效及安全性,开展本临床试验。本研究共招募约120例受试者。如您有意愿,且符合以下条件,您可与我科室进行联系。
年龄18-75岁[(含上下限)以签署知情同意书(ICF)当天为准]的男性或女性受试者;
筛选前已确诊患强直性脊柱炎至少6个月:有放射学证据证实符合1984年修正的强直性脊 柱炎纽约标准(Modified New York criteria fbr Ankylosing Spondylitis)(详见附录 I);
BASDAI评分N 4;且总背痛VAS评分N 4 (BASDAI评分中第2项);
随机前,需接受>1种非螢体抗炎药(NSAIDs)药物治疗无效或无法耐受;
服用NSAIDs、弱效阿片类或口服糖皮质激素的受试者,随机前2周及整个研究期间应保持稳定剂量,每日口服糖皮质激素剂量强的松WlOmg或等效剂量的糖 试者未口服此类药物,随机前至少未口服N2周;
服用甲氨喋吟(≤25mg/周)或柳氮磺胺毗疇(≤3 g/天)受试者(至少用药3个月)可继续用药,随机前4周及整个研究期间应保持稳定剂量。服用甲氨蝶呤的受试者必须这种随机化前同时补充叶酸;
若为育龄妇女,则应处于非孕期或哺乳期,且受试者以及他们的伴侣在试验期间以及最后一次接受试验药物后至少6个月内自愿釆取研究者认为有效的避孕措施;
受试者能够理解并自愿签署ICF, ICF必须在执行任何试验指定的研究程序前签署;
受试者必须自愿并能完成研究程序和随访检查。
脊柱完全强直者
合并有机械性腰痛者,如腰肌劳损、腰椎间盘突出症等引起腰痛症状者
无法行X线检查者
伴有进展性的或未控制的呼吸、循环、消化、泌尿生殖、内分泌、神经或精神系统的疾病,或伴有其他不适合参加本临床试验的慢性疾病患者
有除AS外其它炎症性疾病或自身免疫性疾病
筛选前3个月内经影像学证实提示肺部感染、纤维化的患者
活动性结核患者
有证据证明乙型肝炎、丙型肝炎、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或梅毒确认试验检测呈阳性。
筛选前2月内患有任何严重系统或局部感染者
有慢性复发性感染性疾病史
患有不稳定的心血管疾病
实验室检查明显异常
曾患有恶性肿瘤的患者
对研究药物任何成分过敏,或曾对单克隆抗体有严重过敏反应,或经研究者判断进入研究有过敏风险的患者
有酗酒、药物滥用史者
随机前2周内接受过糖皮质激素肌肉或静脉注射治疗者;随机前4周内接受过脊柱关节腔内注射或脊柱旁注射糖皮质激素治疗者
随机前4周至整个研究期间合并使用除甲氨蝶呤、柳氮磺胺吡啶以外的改善病情的抗风湿药
随机前4周至研究结束使用雷公藤等中成药或中药汤剂者
随机前接受过脊柱手术或关节手术者
筛选前3个月内或现在参加了任何其他药物或者医疗器械的临床研究并接受了至少1次药物或者器械治疗
筛选前2个月内接受过任何活疫苗或在研究期间计划接受任何活疫苗
曾接受过白介素-17拮抗剂治疗
筛选前曾接受过>2种肿瘤坏死因子α抑制剂治疗;筛选前接受其他生物制剂时洗脱期<5个半衰期
曾进行过器官移植者
存在研究者认为会妨碍受试者遵循方案或按方案完成研究的任何医学疾病或精神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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