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目的:评价MT-1207在高血压患者中多剂量、单次、多次给药耐受性;评价MT-1207在高血压患者中多剂量、单次、多次给药药代动力学;次要目的:初步评价药效学
试验前签署知情同意书,并对试验内容、过程及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充分了解;并能够按照试验方案要求完成研究;
受试者(及其伴侣)愿意自筛选至最后一次研究药物给药后6个月内自愿采取有效避孕措施;
年龄为18~65岁男性和女性患者(包括18岁和65岁);
体重指数(BMI=体重(kg)/身高2(m2)):18-30kg/m2(包括临界值);
未使用降压药物治疗的原发性轻、中度高血压患者(包括既往参加降压药物的临床试验但停药超过1个月的高血压患者),静息坐位血压140mmHg≤SBP<180mmHg和/或90mmHg≤DBP<110mmHg
试验前3个月内平均每日吸烟量多于5支者;
过敏体质(多种药物及食物过敏);
在筛选前3个月内献血或大量失血(>450mL);
有酗酒史(酗酒定义为:每周饮用14个单位的酒精:1单位=啤酒285mL,或烈酒25mL,或葡萄酒100mL);在过去五年内有药物滥用史或使用过毒品者;
女性受试者在筛选期或试验过程中正处在哺乳期或血清妊娠结果阳性;
12-ECG异常有临床意义者(如II度及以上房室传导阻滞、病窦综合症、其他恶性或潜在恶性心律失常或临床医生判定有其它临床意义的异常);
已知或怀疑继发性高血压者,包括但不限于双侧肾动脉狭窄、原发性醛固酮增多症、嗜络细胞瘤、囊性肾病及药物性高血压等;
6个月内发生急性冠脉综合征、心肌梗塞、经皮冠状动脉介入治疗术、脑血管意外;
除高血压疾病本身外,有任何严重疾病史,或研究者认为可能影响试验结果的病史,包括但不仅限于循环系统(如NYHAII~IV级心力衰竭、主动脉狭窄、大动脉瘤或夹层动脉瘤等)、内分泌系统、神经系统、消化系统、泌尿系统或血液、免疫、精神及代谢疾病病史;
在签署知情同意书前5年内存在恶性肿瘤(例外情况:手术切除且完全治愈的特定癌症[皮肤基底细胞癌或鳞状细胞癌等]或宫颈原位癌除外);
筛选前28天内服用过肝代谢酶的强抑制剂和/或诱导剂以及任何通过CYP2D6代谢的药物;
筛选前14天内服用了任何处方药、非处方药、任何维生素产品或中草药;
筛选前14天内服用过影响代谢的食物,如西柚或含有西柚的饮料,或进行高强度的体育锻炼(比如:力量训练、有氧训练和踢足球),或存在其他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等因素;
架船及高空作业等具有危险性操作者;
筛选前1个月内参加过任何药物或医疗器械等其他临床试验;
ALT和/或AST>1.5×正常值上线(ULN);血肌酐>1.5×ULN;或其他研究者认为可能影响本试验任何有临床意义的实验室异常;
1型糖尿病及血糖控制不佳的2型糖尿病(HbA1c≥8%);
乙肝表面抗原、丙肝抗体、丙肝核心抗原、艾滋病抗体、梅毒螺旋体抗体任一指标筛查呈阳性者,梅毒螺旋体抗体阳性者,需增加快速血浆反应素试验(RPR)检测,如RPR同时阳性,需排除;
在首次用药前72小时内服用过任何含酒精的制品或酒精呼气试验阳性;
尿药筛阳性者;
研究者认为具有其他不适宜参加本试验因素的受试者。
吉林省吉林大学第一医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