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组人肝细胞生长因子裸质粒注射液”是一种治疗用生物制品新药,由北京诺思兰德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研发,本产品在中国尚未获批上市。该药属于基因治疗药物,注射于缺血部位肌肉时,可能促进新的侧支血管生成,从而增加缺血部位血液供应,因此可能用于治疗下肢动脉硬化性闭塞症、血栓闭塞性脉管炎、糖尿病肢体动脉闭塞症等下肢动脉缺血性疾病。该药已完成Ⅰ期、Ⅱ期临床研究,初步证明疗效和安全性良好,目前正在进行Ⅲ期临床研究招募。
合法性
本品已获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临床研究批准,批文号为2017L04713。正在全国进行Ⅲ期临床研究。
研究相关费用
经筛查符合入选标准后,可免费获得的治疗下肢动脉缺血性疾病的基础用药(西洛他唑或贝前列素钠)和研究用药品、免费接受DSA或CTA检查及一系列相关的医学检查,获得交通营养补助和医生的专业指导。
访视计划
受试者于研究第0、14、28天,分别接受一次肌肉注射给药,并于筛选期、0天、14天、28天、60天、90天和120天、150天、180天,共9次随访及医学检查,试验周期180天。
患有下肢动脉缺血性疾病的患者,如果符合以下条件(具体标准请咨询研究医生),可以参加本研究:
1. 年龄≥20岁且≤80岁(签署知情同意时),男女不限;
2. 依据DSA或CTA,结合病史及临床表现诊断为下肢动脉缺血性疾病,且Rutherford分级为5级(合并溃疡)的患者的患者,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标准。(如果受试者双肢均患有下肢动脉缺血性疾病,由研究者决定,选一侧肢体进行研究。)
患肢静息踝部收缩压(足背动脉或胫后动脉)≤70mmHg或ABI≤0.5或TcPO2<30mmHg;
随机入组前3个月内,DSA或CTA确认股浅动脉或腘动脉或膝下动脉重度狭窄(≥70%)或闭塞者。
3. 慢性下肢动脉缺血患者合并溃疡且同时符合以下要求:
签署知情同意书时动脉缺血性溃疡至少持续存在2周以上;
签署知情同意书时,单个溃疡面积≤10cm2;
若签署知情同意书时选定患肢同时存在多个溃疡,则溃疡总个数不超过3个;
试验过程中需维持基本的溃疡护理(按照标准溃疡护理流程),避免感染加重;
溃疡未暴露骨骼、关节囊;
若同时存在坏疽者,仅限局部足趾坏疽。
4. 试验过程中同意按要求使用基础治疗用药,按时完整记录受试者日记,筛选期内基础治疗用药及受试者日记填写依从性≥70%;
5. 在试验过程中,同意采取适当避孕措施;育龄期女性受试者,血妊娠检测阴性;
6. 签署知情同意书者。
您是否能够成功参加本研究,还需要满足其他条件,这将由研究团队与您讨论!
1. 急性下肢缺血或慢性下肢缺血急性加重患者;
2. 签署知情同意书前 4 周内行血管重建术(旁路术或血管腔内治疗) 或 交感神经切除术或截肢者;
3. 患者因接受外科手术, 仍处于术后风险期,研究者判断不适合参加试 验者;
4. 主-髂动脉狭窄≥70%者;
5. 拟试验观察肢体严重感染(蜂窝组织炎、骨髓炎等)、远端筋膜或骨骼暴露者;
6. 心功能 NYHA 分级属于Ⅳ级;
7. 签署知情同意书前 3 个月内,发生脑梗塞、脑出血、心肌梗死、不稳定性心绞痛的患者;
8. 难治性高血压(服用三种或以上降压药, 收缩压≥180mmHg 或舒张压≥110mmHg);
9. 增生性视网膜病变及不能进行视网膜病变检查者;
10. 不能正确描述症状和情感者;
11. 伴有失代偿性肝硬化、黄疸、腹水或出血性血管曲张的严重肝脏疾病者;
12. 目前接受免疫抑制剂或放化疗者;
13. 抗HIV抗体阳性者,抗丙型肝炎抗体阳性者,乙肝表面抗原阳性者(若受试者HBsAg阳性,且结合外周血HBV DNA判断,研究者认为受试者慢性乙肝处于稳定期,不会增加受试者风险,则受试者可以入选);
14. 筛选期实验室检查结果:血红蛋白<80g/L,白细胞计数<3.0×109/L,血小板 <75×109/L, AST 或 ALT>正常值上限3倍,血清肌酐>正常值上限 2.5 倍,或其他实验室检查指标出现研究者认为可能影响试验结果评价的异常者;
15. 经治疗血糖控制不佳者(糖化血红蛋白>10%)
16. 既往确诊为恶性肿瘤者,或以下任意一项检查结果,经研究者判定具有肿瘤风险者: 大便潜血检查 , 胸部 X 光检查或胸部 CT 检查 , 甲胎蛋白(AFP)、癌胚抗原(CEA)和 CA19-9, 男性受试者,前列腺特异性抗原检查(PSA、游离 PSA); 女性受试者,宫颈细胞涂片(Pap)、乳腺钼靶 X 线/乳腺B超、CA-125 检 查;研究者判断,为排除肿瘤风险,可进行除上述外其他的必要检查。
17. 研究者认为,患者合并症影响安全性与有效性评价,或预计生存期少 于 12 个月者;
18. 签署知情同意书前12个月内经常饮酒即每周饮酒超过14单位酒精者(1单位=360 mL啤酒或45 mL酒精量为40%的烈酒或150 mL葡萄酒)或药物滥用者;
19. 签署知情同意书前3个月内参加其他临床试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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