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7386与其他抗癌药物联合治疗实体瘤受试者的开放研究
1. 在签署知情同意书时年龄≥18岁;
2. 受试者必须患有既往含铂化疗和抗PD-(L)1靶向治疗后进展的EC。允许既往最多接受过3线治疗,无论治疗阶段如何。
3. 肝功能、骨髓功能良好
1. 既往接受过仑伐替尼治疗的受试者不符合条件;
2. 已知对 E7386、仑伐替尼以及多柔比星和紫杉醇或其任何辅料不耐受和/或有超敏反应;
3. 有中枢神经系统转移的受试者只有在既往接受过治疗且影像学检查稳定(即在研究治疗首次给药前至少4周通过重复成像证实没有出现进展)、临床状况稳定并且在研究治疗首次给药前至少14天不需要接受类固醇治疗的情况下才符合条件;
4. 癌肉瘤(恶性苗勒管混合瘤)、子宫平滑肌肉瘤和子宫内膜间质肉瘤不符合条件。
5. 开始研究药物治疗前6个月内有骨折史。
研究医生将会进一步根据研究方案的具体入选排除标准来确认您是否符合入选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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