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评估 ABSK043 联合枸橼酸戈来雷塞治疗携带KRASG12C 突变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 NSCLC 患者的安全性、耐受性和有效性的开放性 II 期临床研究
1.大于或等于18岁,男性或女性;
2.经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的局部晚期或不可切除或转移性NSCLC。
3.如您参加递增阶段的剂量递增队列(PartA):
您必须已经接受至少一种系统性标准一线治疗后失败(治疗总线数不得超过
二线治疗),包括以下情况之一或多项
1)含铂化疗(如含顺铂、卡铂等)
2)免疫检查点抑制剂治疗
3)如存在其他驱动基因突变(如KRAS,EGFR、ALK、ROS1)曾接受靶向治疗。
4)如曾接受过辅助治疗或新辅助治疗,并在治疗期间或停药后6个月内出现复发/进展,则该治疗将视为一线治疗。
如您参加递增阶段的剂量确认队列(PartB):
a)前线治疗要求与(PartA)患者相同;
b)需要有既往或中心实验室的检测报告确认肿瘤的PD-L1表达为阳性(≥1%)
4.必须具有肿瘤组织或血液检测报告确认存在KRASG12C突变。
5.存在根据RECISTv1.1标准可测量的病灶。
6.患者的美国东部肿瘤协作组(ECOG)体力状况(PS)评分为0-1。
7.预期首次用药后生存期>12周
其他入选标准请与研究医生联系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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