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募中重度哮喘患者 | IL-4Rα单抗

进行中
适应症:哮喘
项目用药:MG-K10 人源化单抗注射液
年龄要求:12~75岁
招募人数:60
开展区域:
北京/福建/甘肃/广东/贵州/河北/黑龙江/河南/湖北/湖南/江苏/江西/吉林/辽宁/内蒙古/山东/上海/山西/陕西/四川/新疆/云南/浙江/重庆
截止时间:2026-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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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介绍

MG-K10 人源化单抗注射液在青少年和成人中重度哮喘患者中的有效性和安全性的随机、双盲、安慰剂对照 III 期临床试验

参加标准

1. 年龄在12~75岁之间(含临界值),男女均可,体重≥30kg;

2. 诊断为哮喘至少1年,且目前疾病状态符合2024年GINA指南的诊断标准,且:

1)受试者筛选前已至少连续2个月接受中-高剂量ICS治疗(详见附录5,丙酸氟替卡松≥250µg每天两次,或等效剂量的ICS,不超过丙酸氟替卡松2000µg/天或等效剂量)联合1种控制药物(如LABA、LTRA、LAMA或缓释茶碱),且基线前维持稳定治疗方案和剂量治疗≥1个月。使用第三种控制药物受试者也可参加研究,但受试者也必须在筛选前至少连续2个月使用第三种控制药物,且基线前维持稳定治疗方案和剂量治疗≥1个月;

2)筛选期和基线期访视支气管舒张剂使用前的1秒用力呼气容积(FEV1),成人测定值≤正常预计值的80%,青少年测定值≤正常预计值的90%;

3)筛选期和基线期访视哮喘控制问卷-5(ACQ-5)评分≥1.5分;

4)筛选前12个月内必须经历过≥1次急性发作事件:因哮喘加重需要接受≥1次的全身性糖皮质激素(口服或静脉注射)治疗或需要住院/急诊治疗;

5)支气管舒张试验阳性(吸入支气管扩张剂后FEV1增加≥12%,且FEV1绝对值增加≥200mL),可接受筛选前24个月内的支气管舒张试验或支气管激发试验阳性结果。

开展医院
北京市北京朝阳医院北京市解放军总医院第四医学中心(原304医院)
北京市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儿童医院福建省福建省立医院
甘肃省甘肃省人民医院广东省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
广东省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广东省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
广东省广东省中医院广东省深圳市人民医院
广东省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深圳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广东省深圳市儿童医院
广东省北京大学深圳医院广东省湛江中心人民医院
广东省中山大学附属第五医院贵州省贵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
贵州省遵义医科大学附属医院河北省沧州市人民医院
河北省河北中石油中心医院河北省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医学院附属第三医院河南省南阳市中心医院
河南省新乡市第一人民医院河南省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湖北省宜昌市中心人民医院湖北省三峡仁和医院
湖南省中南大学湘雅医院湖南省南华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江苏省东南大学附属中大医院江苏省南京市儿童医院
江苏省无锡市人民医院江苏省扬州大学附属医院(扬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江苏省苏北人民医院江西省赣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江西省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江西省江西省人民医院
江西省萍乡市人民医院吉林省吉林大学第一医院
辽宁省锦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辽宁省盘锦辽油宝石花医院
辽宁省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辽宁省北部战区总医院(原沈阳军区总医院)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中心医院内蒙古自治区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医院
山东省菏泽市立医院山东省临沂市人民医院
山东省潍坊市第二人民医院上海市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
上海市上海市肺科医院山西省山西医科大学第一医院
山西省山西白求恩医院陕西省西安国际医学中心医院
陕西省西安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四川省成都市第三人民医院
四川省四川省人民医院四川省绵阳市中心医院
四川省自贡市第一人民医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云南省昆明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浙江省嘉兴市第一医院
浙江省浙江省台州医院重庆市陆军军医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西南医院)
重庆市重庆市急救医疗中心/重庆市第四人民医院/重庆大学附属中心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