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募ER+/HER2-乳腺癌患者 | KAT6A/B抑制剂

进行中
适应症:ER+/HER2-乳腺癌
项目用药:QLS1304 片
年龄要求:18岁以上女性
招募人数:10
开展区域:
安徽/北京/福建/广东/广西/贵州/河北/黑龙江/河南/湖北/湖南/江苏/江西/吉林/辽宁/山东/上海/山西/四川/天津/新疆/云南/浙江/重庆
截止时间:2027-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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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介绍

评估 QLS1304 联合内分泌治疗在 ER+/HER2-乳腺癌患者的安全性、有效性及药代动力学特征的开放、多中心 Ib/II 期临床研究

参加标准

1. 年龄≥18 周岁;

2. 对于女性受试者需处于绝经后状态,需要满足以下任一种条件:

➢ 既往进行过双侧卵巢切除术;

➢ 年龄≥60 岁或雌激素、卵泡雌激素水平在绝经后范围内

➢ 对于绝经前或围绝经期患者如要入组,必须在试验治疗开始前(本研究推荐在试验治疗开始前≥4 周)接受促黄体生成素释放激素(LHRH)激动剂,并计划在研究期间继续接受 LHRH 激动剂。

3. 组织学或细胞学证实为乳腺癌;

4. 根据最新原发性或转移性肿瘤组织活检结果,免疫组化(IHC)证实 ER状态为阳性且 HER-2 状态为阴性(接受当地实验室病理检测结果)。

5. 既往治疗规定如下:晚期/转移性乳腺癌疾病阶段至少接受 1 个线数的内分泌联合 CDK4/6 抑制剂治疗,化疗线数不超过 1 线。

6. 育龄期女性受试者处于非哺乳期,首次用药前 7 天内血妊娠试验结果为阴性;

排除标准

1. 既往接受过其他靶向 KAT6A/B 的药物/治疗;

2. 含有氟维司群的队列:既往接受过氟维司群治疗;含有 QLC1041 队列:既往接受过试验性 SERD 或试验性 ER 拮抗剂治疗,但允许接受过氟维司群治疗;

3. 需要长期或大剂量使用非甾体类药物(如阿司匹林≥325 mg/日)或者抗凝药物治疗,或具有严重的遗传性或获得性出血倾向或凝血障碍;

4. 既往抗肿瘤治疗产生的 AE 尚未恢复至≤1 级(NCT CTCAE 5.0 标准),不包括脱发(任何等级)或其他研究者认为无安全风险的毒性反应;

5. 已知的或可能的对试验用药品及其制剂内的任何成分有严重过敏史;

6. 首次给药前 5 年内患有其它活动性恶性肿瘤。已治愈的局限性肿瘤,如皮肤基底细胞癌、皮肤鳞状细胞癌、宫颈原位癌等可考虑入组;

开展医院
安徽省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安徽省安徽省立医院(中国科学技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北京市中日友好医院北京市北京大学肿瘤医院
福建省福建省肿瘤医院广东省江门市中心医院
广东省深圳市人民医院广东省广东医科大学附属医院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人民医院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红十字会医院
贵州省贵州省人民医院河北省河北大学附属医院
河北省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黑龙江省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河南省安阳市肿瘤医院河南省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湖北省武汉市中心医院湖南省中南大学湘雅医院
江苏省江苏省人民医院(南京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江苏省南京大学医学院附属鼓楼医院
江苏省徐州市中心医院江西省江西省肿瘤医院
吉林省吉林大学第一医院辽宁省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山东省山东省肿瘤医院山东省潍坊市人民医院
山东省滕州市中心人民医院上海市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
上海市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仁济医院上海市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上海肿瘤医院
山西省山西省人民医院四川省四川省人民医院
四川省宜宾市第二人民医院天津市天津市肿瘤医院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云南省云南省肿瘤医院(昆明医学院第三附属医院)浙江省浙江省肿瘤医院
浙江省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重庆市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