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评估NB003在晚期胃肠道间质瘤(GIST)患者中的有效性与安全性的多中心、开放性临床研究
1. 签署知情同意书(ICF)时,参与者年龄≥18岁(或当地法定年龄,以较大者为准)。
2. 参与者或当地监管机构允许的法定监护人提供参与研究的知情同意书。
3. 经组织学确诊的局部晚期、不可切除或转移性GIST患者。 a) Part 1:既往接受伊马替尼(包括辅助治疗)和舒尼替尼治疗GIST后因疾病进展或不耐受而治疗失败的患者。同时要求参与者既往未使用过其他TKI类药物。 b) Part 2:既往接受伊马替尼(包括辅助治疗)治疗GIST后因疾病进展或不耐受而治疗失败的患者。同时要求参与者既往未使用过其他TKI类药物。
4. 根据当地或中心实验室分子病理学报告确认存在KIT基因突变的参与者。必须采用基于组织的PCR或DNA测序法检测突变状态。报告中需要包含KIT外显子9/11/17 突变与否的结果以用于Part 1中的随机分组分层以及整体研究中的疗效相关分析。筛选期须向医学监查员提交注明KIT突变状态的分子病理学报告以供审核。如果当地无法提供分子病理学报告或报告信息不足,则需提供存档肿瘤组织样本或新鲜活检样本,由中心实验室在入组前确认突变状态。
5. 根据mRECIST至少存在一处可测量病灶的参与者。
6. ECOG PS为0至1分的参与者。
7. 肿瘤样本要求:入组前存档肿瘤样本的福尔马林固定石蜡包埋(FFPE)组织切片或FFPE块,或肿瘤活检(切除、粗针穿刺或细针抽吸)的组织样本。
8. 预期参与者寿命≥12周。
9. 具有适当的器官和骨髓功能(任何情况下均不允许在筛选实验室检查采血前14天内进行输血和/或促红细胞生成素和/或粒细胞集落刺激因子/粒细胞-巨噬细胞集落刺激因子(G-CSF/GM-CSF)治疗),定义如下: 血红蛋白≥9 g/dL(5.59 mmol/L)。 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ANC)≥1.5×109/L(1500/mm3)。 血小板计数≥100×109/L(100,000/mm3)。 天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和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2.5×正常值上限(ULN)(无肝转移参与者);AST和ALT≤5×ULN(伴肝转移参与者)。 总胆红素≤1.5×ULN。已确诊为Gilbert综合征(以非结合胆红素升高为主的持续性或复发性高胆红素血症,且无溶血或肝脏病理学证据)的参与者如果总胆红素≤3×ULN,则可以入组。 通过Cockcroft-Gault公式或24小时尿量计算的肌酐清除率≥60 mL/min。 国际标准化比值(INR)或凝血酶原时间(PT)和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1.5×ULN;但如果参与者正在接受抗凝治疗,则PT或aPTT在抗凝剂的治疗范围内即可。
10. 男性参与者:男性参与者必须同意在治疗期间及末次研究治疗后至少6个月内采取附录9中详述的避孕措施,并在此期间避免捐精。
11. 女性参与者:如果女性参与者未妊娠、未哺乳,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则可参与研究:i)不属于具有生育能力的女性(WOCBP,定义见附录9);或 ii)属于具有生育能力的女性,但同意在治疗期间及末次研究治疗后至少6个月内遵循附录9中的避孕指南。
12. 具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在入组前14天内的筛选期血清妊娠试验结果必须呈阴性。
| 安徽省安徽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 安徽省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
| 北京市北京大学肿瘤医院 | 福建省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
| 广东省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 | 广东省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
| 广西壮族自治区广西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 贵州省贵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 |
| 河北省河北医科大学第四医院(河北省肿瘤医院) | 黑龙江省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
| 河南省河南省肿瘤医院 | 河南省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
| 湖北省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 | 湖北省湖北省肿瘤医院 |
| 湖南省中南大学湘雅医院 | 江苏省江苏省肿瘤医院 |
| 江苏省江苏省人民医院(南京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 江西省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
| 吉林省吉林省肿瘤医院 | 山东省山东省肿瘤医院 |
| 山东省山东省立医院 | 山东省青岛大学附属医院 |
| 上海市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仁济医院 | 上海市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上海肿瘤医院 |
| 山西省山西省肿瘤医院 | 四川省四川大学华西医院 |
| 四川省四川省肿瘤医院 | 浙江省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 |
| 浙江省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 | 重庆市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