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受试者对本试验已充分了解并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ICF),愿意并能 够依从研究方案。
2. 签署 ICF 时年龄在 18-70 周岁(包含边界值),性别不限。
3. 根据 1984 年修订的强直性脊柱炎纽约标准被诊断为 AS。
4. 受试者在筛选和随机时疾病处于活动期。定义如下:巴斯强直性脊柱炎 疾病活动指数(BASDAI)≥4;且总背痛评分(BASDAI 问题 2)≥4。
5. 至少满足以下一项:
(1)对既往 1 种或 2 种 bDMARDs(生物制剂改善病情抗风湿药)治疗应答 不佳(bDMARDs-IR)者,定义为研究者评估疗效不佳或不耐受或有禁忌症; 注:a:疗效不佳,定义为:足量接受 bDMARDs 连续治疗≥12 周后疗效欠佳; b:不耐受定义为发生了治疗相关不良事件(如,输注/注射反应、感染、 实验室检查结果变化等)而停止 bDMARDs 治疗。
(2)非 bDMARDs-IR 者,定义为既往接受过 bDMARDs 治疗,目前已停药者。
在您正式参加研究前,我们会向您详细介绍研究内容,并征得您的书面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