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多中心、随机、单剂量评估BD111在中国I型单纯疱疹病毒性基质型角膜炎患者中的安全性、耐受性与有效性的Ⅱa期临床研究
1. 年龄 18~70 岁(包含边界值),男女均可;
2. 临床诊断患有 I 型单纯疱疹病毒性基质型角膜炎(HSK)复发性患者。复发定义: 有病史记录诊断为 HSK,并接受过 3 周的“局部抗病毒眼药和口服抗病毒药+局部糖 皮质激素滴眼液”治疗临床疗效达到成功,入组前出现 HSK 临床复发,包括:症状 (流泪、畏光、疼痛等)、体征(裂隙灯检查活动性炎症病灶复现);
3. I 型单纯疱疹病毒(HSV-1)核酸检测(qPCR 法)阳性;
4. 入组前 48 小时未使用其他全身性抗病毒药物或皮质类固醇药物;
5. 无全身系统免疫性疾病;
6. 良好的眼睑结构及瞬目功能。
注:以上为部分入选标准,最终有研究医生确定是否完全符合
| 北京市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 | 广东省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 |
| 河南省河南省立眼科医院 | 湖北省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 |
| 辽宁省大连市第三人民医院 | 上海市复旦大学附属眼耳鼻喉科医院/上海市五官科医院 |
| 山西省山西省眼科医院 | 陕西省西安交通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
| 四川省四川大学华西医院 | 天津市天津医科大学眼科医院 |
| 浙江省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 | 浙江省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眼视光医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