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在射血分数保留的心力衰竭 (HFpEF) 受试者中评价 BMS-986435/MYK-224 的安全性、耐受性、药代动力学和药效学的 2A 期、双盲、随机、安慰剂对照、多中心研究
1.签署书面知情同意书;
2.筛选时NYHA心功能分级为II级或III级;
3.筛选时NT-proBNP或BNP升高;
4.筛选时经以下至少一项超声心动图证据证实,患有器质性或功能性心脏病:左心室充盈压升高或左心房扩大或左心室肥厚;
5.超声心动图图像质量足以支持在整个研究期间获取LVEF,且筛
选时LVEF≥55%;
6.根据当地心力衰竭指南确诊HFpEF;
7.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时年龄必须为40岁(含)至85岁(含);
8.女性受试者不得处于妊娠或哺乳期。无生育能力的女性受试者必须有书面证明。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受试者和与有生育能力的女性有活跃性关系的男性受试者必须同意在研究期间采取满足要求的高效避孕措施。
| 北京市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 | 广东省广东省人民医院 |
| 河南省河南科技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 湖南省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 |
| 浙江省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 |